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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货运政策丨驾驶证降级!这些你要注意……
发布时间: 2021-01-14 15:33 更新时间: 2024-05-03 07:18

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会产生团雾,若提前发现前方有团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就近出口十里高速公路或到附近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如已进入能见度很低的团雾区域,切记不能就地停车,以防引发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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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大车证的司机朋友们注意

什么是驾驶证降级?

降级又要注意哪些?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

驾驶证的降级分为三种

自愿降级、法定降级、超龄降级

驾驶机动车型范围变小



自愿降级

  • 自愿降级是驾驶人本人自愿要把驾驶证的准驾车型进行降级。


  • 如AB类驾驶人可以自愿降低准驾车型,降为C类。


  • 超龄降级
  • 年龄超过60岁,就到了驾驶证降级的年龄。


  •  法规链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 法定降级


  • 法规链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 联系方式

    • 电  话:021-63638181
    • 联系人:吴仟波
    • 手  机:13816691679
    • 传  真:021-63638857
    • 微  信:13816691679